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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 三水新城启动区新丰路(鲁村路-河西路)市政道路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发布时间:2017-08-03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三水新城启动区新丰路(鲁村路-河西路)市政道路工程监理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三发统资【2016161批准建设,招标人佛山市三水云东海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三水新城启动区新丰路(鲁村路-河西路)市政道路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三水新城启动区,起于鲁村路,沿线经过已建成通车的德兴北路和纵一路,一直向东南延伸至河西路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三水新城启动区新丰路(鲁村路-河西路)市政道路工程,路线全长975,路宽21米,其中车行道宽14米,设计速度30千米/小时,采用双向两车道,城市支路标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工程设施、道路照明、绿化、排水、给水、电力和通信等。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本项目工程建安费为23221094.94元,监理费为618378.40元。

2.3 监理服务期:从中标公示期满之日起算,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办妥竣工结算、资料归档、质保期满付清工程尾款止。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及保修期阶段的监理。

2.5本招标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2.6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     

2.7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2.8 监理服务酬金支付方式:

1)工程按进度完成至总工程量40%,则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价的30%;

2)工程按进度完成至总工程量80%,则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价的60%;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相关财政部门审定结算后一个月内支付至监理费结算价的97%;

4)余下监理费在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支付时扣除应扣费用;

   5)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中标人在收取监理服务费时,需向付款方提供等额有效发票。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需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者广东省建设监理协会颁发的资信等级为市政公用工程丙级或以上的资信证书。

4.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3.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

4.3.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 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4.1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公用 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4.4.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 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 锁定三次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二项。

4.4.4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71月至20176)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4.5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如有参与其他项目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不超过三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当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已超过三个时,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4.6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相关 专业级(或以上)职称。

4.5.2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 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71月至20176)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4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6.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6.3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 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2337

5.2 报名时间:2017 31  17  00  分起至2017   17 00 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派交易员交付招标文件费用,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受理其投标。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1.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即2017  16 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通过银行柜台汇款或网银转账形式,按规定金额及时间一次性转入或汇入(转入或汇入投标保证金两笔或两笔以上,投标无效)到网上投标报名回执中所提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该账号是银行系统为本项目不同投标人随机生成的唯一子账号,仅限本项目该报名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使用),否则投标无效。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17 21  30  分,截止时间2017 8 21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17 21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3)。

7.3  出席人员要求:

7.3.1 投标人须派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资格的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授权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第二代身份证和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进行当场验证,验证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注:授权代理人和法定代表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且须全程参加开标会

7.3.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可根据《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信用分类优选随机合理低价评定标暂行办法》(佛府办〔20152号)自行选择是否到场。如选择到场出席开标会议则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包括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企业技术负责人持证明书原件)携带到场,开标前对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查,不能通过核查的,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处理。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进行身份核对和确认后可以先行离场,其他有关投标的相关事宜均由投标人授权代理人负责办理。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三水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信用分类优选随机合理低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佛山市三水云东海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机构:

开云网页版-开云(中国)

    址: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

    址:

佛山市三水区广海大道花园酒店商务大厦1610

    编:

 

    编:

528100

联 系 人:

郑小姐

联 系 人:

梁小姐

    话:

0757-66897067

    话:

0757-87722886

    真:

 

    真:

0757-8772288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gdhyfss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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