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020)83276245
首页 >招标信息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试验段项目监理

发布时间:2017-08-30

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试验段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试验段项目已由广东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广东粤海珠三角供水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广东粤海珠三角供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开云网页版-开云(中国),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试验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2招标编号:ZSJGS-FWJL01

2.3建设地点:深圳市

2.4工程建设任务和规模:

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试验段项目盾构隧洞全长1.667km,分施工工艺试验段和结构性试验段,主要工程内容包括:盾构隧洞、2座施工工作井和公明水库进库闸。工程总投资3.76亿元,其中工程费用2.71亿元。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是珠三角工程试验段施工、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监理以及移民监督评估。

珠三角工程试验段项目施工内容包括盾构隧洞1.667km2座盾构施工工作井、公明水库进库闸、机电和金属结构采购(制造)安装以及临时工程、场地恢复等;水土保持监理区域为试验段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包括主体工程区、临时道路、施工工区等;环境保护范围包括试验段主体工程工区、施工工区、弃土弃渣场、施工生活区等工程所涉及的区域及在上述范围内的生产活动可能造成周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区域;工程建设永久征收土地约5.13亩(位于深圳市公明水库范围内),临时征用土地约125.09亩(其中征用光明新区国有土地106.32亩,征用光明新区楼村集体土地18.77亩),试验段不涉及移民。具体详见第六章工程设计文件及图纸。

2.6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518万元。

2.7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10月,完工日期为201911月,计划工期为25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监理和移民监督评估的能力。

3.2业绩要求:近5年(201211日至报名截止日期止,以竣工验收或业主完工证明材料载明的完工时间为准)完成过外径6m或以上盾构施工的监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复印件。

3.3信誉要求:

近三年(20141月1日起至报名截止日期止)投标人通过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审查。

3.4人员要求:

投标人须承诺,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在本项目服务期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兼任任何监理职务。

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同时须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监理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类,并具有10年以上工程施工监理经验,且具有5年以上工程项目总监理经验。

副总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名,包括安全副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副总监理工程师各1名。安全副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培训生产证或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3年或以上施工安全管理经验。工程副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5年以上工程施工管理或监理经验。

总监理工程师和工程副总监理工程师须至少有1人担任过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至少1人具有盾构施工管理或监理经验。

监理工程师不少于4人,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监理工程师专业必须包括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类专业、水土保持专业、环境保护专业。允许一人多证。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2家。联合体投标应同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的监理人应作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

3.6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凡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广东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7投标截止前,投标人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不符合上述条件要求的投标人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所有组成成员均需满足3.3条、3.6条以及3.7条要求,联合体任一成员不满足的,视为联合体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5.招标文件发售事项   

5.1报名及获取文件时间:2017 08 30 日~2017年 09 0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30-1130,1400-1600(北京时间,下同)。

5.2报名及获取文件地址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6号窗口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图纸及资料。

5.3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投标人已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的网页截图;

5)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注:上述(1)~(4)项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章,一式一份。

注:上述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5.4费用及支付方式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含图纸及技术资料费),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和地点: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云网页版-开云(中国),点击“服务指南”专栏中的“交易活动安排”,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即可查询,并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具备现场踏勘条件;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由投标人自行踏勘,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水利厅网站、招标代理机构网站、《中国水利报》及《民营经济报》上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9.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粤海珠三角供水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沿河北路2022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18575063019

招标代理:开云网页版-开云(中国)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05号天寿大厦12楼1209--代理部

联系人:于工

电话:020-8327614883276245或832775728024,或直线83277480

传真:020-83713041

邮箱:gdhydlb@163.com

10.交易服务单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人:广东粤海珠三角供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开云网页版-开云(中国)

                                     2017年0829




附件:
附件2: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试验段项目监理招标公告.doc



金和OA入口
返回顶部